建立水域污染公益訴訟 打造社會和諧民生
來源:
|
作者:tpl-c291cf4
|
發布時間: 3222天前
|
3840 次瀏覽
|
分享到:
水是生命之源,對于人的生存而言,水具有不可替代性,它既是生命的重要組成部分,又 是實現人與自然物質循環、能量流動的重要介質。但隨著工業化、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,水域污染事件日益增多,對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和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帶來了嚴重的損害。因此,加大對水源的保護力度和對水污染行為的處罰力度已是刻不容緩,各級政府及環境保護部門也為此采取了各種各樣的措施,但從實際效果 來看,仍然是差強人意,重大水域污染事件仍然層出不窮。產生這些嚴重的水域污染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從制度層面來分析,缺乏一種有效的救濟方式是水域污 染事件一再發生的重要原因。因此,有必要建立水域污染公益訴訟制度,以便于對水域資源進行更充分、及時、有效的保護與救濟。
水是生命之源,對于人的生存而言,水具有不可替代性,它既是生命的重要組成部分,又 是實現人與自然物質循環、能量流動的重要介質。但隨著工業化、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,水域污染事件日益增多,對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和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帶來了嚴重的損害。因此,加大對水源的保護力度和對水污染行為的處罰力度已是刻不容緩,各級政府及環境保護部門也為此采取了各種各樣的措施,但從實際效果 來看,仍然是差強人意,重大水域污染事件仍然層出不窮。產生這些嚴重的水域污染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從制度層面來分析,缺乏一種有效的救濟方式是水域污 染事件一再發生的重要原因。因此,有必要建立水域污染公益訴訟制度,以便于對水域資源進行更充分、及時、有效的保護與救濟。